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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景”能否獲賠?地鐵站踩豆漿摔傷女博士稱影響發展
本報訊(記者孫瑩)在早高峯乘坐地鐵上班時,踩到灑在地上的豆漿滑倒摔傷。這場意外事故在女博士崔女士看來,不僅讓自己承受了身體傷害,還耽誤了競聘和職稱評定,職業前景受到很大影響。今天上午,崔女士在西城法院與地鐵公司對簿公堂,索賠21萬元。
崔女士說,2010年8月2日,她在一號線四惠東站趕乘地鐵上班過程中,看到地鐵進站後緊走了幾步,突然腳底一滑摔倒在地,隨後她發現腳下是大片灑落的豆漿。經醫院診斷爲左腿髕骨粉碎性骨折,構成十級傷殘。崔女士認爲,地鐵公司作爲運營管理單位,沒有及時清理灑落的豆漿,沒有維持秩序的工作人員,也沒有警告牌提示危險,應對此次事故負有全部責任。
在崔女士的訴訟請求中,包括了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另外還有一項是因前景受損的精神損失費2萬元。崔女士解釋說,事後她康復很慢,第一次手術後醫囑全休半年多。她是名牌高校的管理學博士,也是部門骨幹。摔傷之際正趕上競聘經理崗位,這次摔傷影響了她的職業發展,並因此錯過高級職稱評定的機會。再加上還需要二次手術,至少三年時間在事業上無所建樹。
地鐵公司庭上答辯說,不能確認崔女士在地鐵站臺滑倒摔傷。假設崔女士所說屬實,也應該由遺灑豆漿的第三人賠償。早高峯時地鐵客流量太大,保潔、保安工作一直符合規定,第三人瞬時遺灑豆漿已超過地鐵公司能避免的範圍。崔女士追車奔跑,穿的涼鞋也不跟腳,容易打滑,自己有過錯。地鐵公司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至於崔女士所說的前景損失索要精神損失費,地鐵公司認爲其高級職稱評定損失與此案沒有關係。截至發稿,庭審仍在進行。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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