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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4月20日,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再次下發通知,在暫停銷售使用媒體公佈的9家藥企涉嫌膠囊鉻超標的13批次藥品的基礎上,要求全省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暫停銷售使用涉嫌使用鉻超標膠囊生產藥品的9家藥企的所有膠囊劑藥品,並對已經檢驗確定9家藥企生產的膠囊鉻超標的23個批次的不合格藥品,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嚴格監督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落實停售規定的同時,督促相關單位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的規定,積極配合、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召回“問題藥品”,按照召回計劃的要求及時傳達、反饋藥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
4月1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公佈第一批膠囊劑藥品抽檢結果。第一批檢驗主要針對媒體曝光的9家藥品生產企業,共抽驗33個品種42個批次,其中23個批次不合格,膠囊鉻含量超過國家藥典限量標準。涉嫌使用鉻超標膠囊生產藥品的9家藥企是:長春海外製藥集團有限公司、青海格拉丹東藥業有限公司、丹東市通遠藥業有限公司、吉林省輝南天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中製藥有限公司、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馬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頤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據省食藥監局介紹,對上述企業生產的、採取暫停銷售使用的其他批次的膠囊劑藥品,國家和相關省份藥品檢驗機構正在進行質量檢驗,待檢驗合格後方可銷售使用;對經檢驗不合格的藥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責令生產企業負責召回,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由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違規使用鉻含量超標膠囊生產藥品的企業依法嚴厲查處。
爲切實做好膠囊鉻超標“問題藥品”的查控,近日,省食藥監局派出5個督查組,由局領導帶隊分赴全省各地督查落實“問題藥品”的查控和藥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明膠空心膠囊、明膠等藥用輔料購用管理情況。對繼續銷售使用膠囊鉻超標的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省食藥監局歡迎新聞媒體和公衆予以舉報,舉報電話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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