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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省高院將對各級中級人民法院實行執行監督信封制度。這是省高院爲了加強對全省中級法院執行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掌握各中院在執行案件中落實執行規範化各項管理制度的情況而推出的一項新制度,這在全國法院也是第一家。
今年,我省各級法院將全面實施《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辦法》、《執行公開標準》和“執行監督信封”三項制度。其中,執行監督信封制度在全國屬於首創,省高院通過郵政部門專門設計定製了執行監督專用郵資信封,內附有《省高院執行局致申請執行人的一封信》和《執行監督意見表》,全面詳細地告知申請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享有的權利義務,執行法院應當告知和公開的工作內容以及執行人員不得有的行爲。申請執行人在案件執行中或結案後,可以根據案件執行的實際情況填寫《執行監督意見表》,使用專用郵資信封直接郵遞給省高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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