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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4月20日訊記者張維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日前就《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作出解讀,表示將建立高校綜合改革實驗區,形成以創新質量和貢獻爲導向的評價機制,改變單純以論文、獲獎爲主的考覈評價方式,注重原始創新和解決國家重大需求的實效,建立綜合評價機制和退出機制。
其他七個方面的改革有:構建科學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成立由多方參與的管理機構,負責重大事務協商與決策,制訂科學與技術的總體發展路線,明確各方責權和人員、資源、成果、知識產權等歸屬,實現開放共享、持續發展;探索促進協同創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以任務爲牽引的人員聘用方式,增強對國內外優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造就協同創新的領軍人才與團隊;健全寓教於研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立持續創新的科研組織模式;優化以學科交叉融合爲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創新國際交流與合作模式;營造有利於協同創新的文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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