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杭州4月20日電記者陳東昇實習生王春浙江省55家司法鑑定機構2011年共完成64972件司法鑑定業務,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在司法部組織的司法鑑定能力驗證活動中,該省鑑定機構綜合成績連續5年名列全國前茅。
浙江省司法廳廳長趙光君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浙江把司法鑑定納入司法行政社會管理創新總體規劃,作爲關係到羣衆切身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一件大事來抓,強化監管,注重質量,通過制度化建設、日常化監管、規範化運行,着力提高司法鑑定能力和社會公信力。
2009年6月,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率先出臺了司法鑑定管理條例,在此基礎上,省司法廳制定了司法鑑定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對司法鑑定機構的准入退出、工作流程、技術標準、日常監管等作出具體規定,從源頭爲加強司法鑑定執業監管提供製度保障。
抓日常化監管是一條重要經驗。司法鑑定機構在申報階段,幾乎每家申報單位都有被開出10個以上不合格項目、限期兩個月內整改的經歷,其中3家申報單位因整改後還不達標,沒有獲得設立資格。此外,每年開展年度執業檢查考覈,還多次開展法醫臨牀鑑定、精神病鑑定等專項檢查活動。對司法鑑定投訴案件,則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按規定該處罰的處罰,該處分的處分。舉一反三,由此帶來司法鑑定質量的提高。2011年,全省55家鑑定機構完成的64972件司法鑑定中,投訴的僅18件。在司法部組織的司法鑑定能力驗證活動中,獲得“通過”的項目達97%,獲得“滿意”的項目佔81%,高出全國平均數30個百分點。
鑑於鑑定機構起步晚、規模小,浙江積極推動司法鑑定機構資源整合和轉型升級,不斷提高其綜合實力。近3年,全省投入2148萬元用於新購儀器設備,建立起DNA、毒物、病理、聽覺、視覺、文檢等多個具有解決重大疑難鑑定問題能力的實驗室。構建司法鑑定信息管理平臺,不斷提高司法鑑定者素質,聘請引進公安部原首席大法醫、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文檢學教授等一批國家知名專家到浙江執業。至去年年底,該省法醫、物證、聲像資料等三大類司法鑑定機構中,28家通過省級資質認定評審,浙江大學、溫州醫學院鑑定中心還首批通過了國家資質認定評審。
由於鑑定質量日趨提高,公檢法機關的認可度隨之提高,遂逐漸開放鑑定業務。2010年,省公安廳下發文件,規定公安機關處理非正常死亡事件可委託鑑定機構鑑定。省高級法院也下發文件,規定法院可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涉案醫療行爲等進行鑑定。2011年,溫州發生“7·23”動車事故,該省司法鑑定機構及時介入,爲受傷人員提供科學、客觀、公正、高效的鑑定服務,贏得黨委政府領導充分肯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