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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記者吳哲
-發展目標
擴大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規模,境外企業數量及境外資產、境外收入、境外人員數量快速增長,跨國經營水平和境外投資質量效益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國際化的自主品牌和跨國經營管理人才,培育一批規模大、效益好、競爭力和帶動力強的本土跨國公司,推動境外投資從以設立境外一般貿易機構爲主向完善境外產研銷鏈條轉變,從以價值鏈中低端環節爲主向技術、人才、品牌等高端環節轉變,加快形成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本土跨國公司互促互補、共同發展的格局。
日前,省政府網站公佈了《關於支持企業開展跨國經營加快培育本土跨國公司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全省累計對外直接投資額達200億美元以上、年銷售收入超200億美元(其中境外收入達到一定比例,下同)的大型本土跨國公司到2015年達到2-3個,到2020年達到10個。
在推動“走出去”企業做大做強、簡化企業境外投資審批覈準手續、強化對企業跨國經營的財稅政策支持、強化企業跨國經營的融資增信政策支持、加強企業境外投資服務保障等方面,《意見》均提出了具體扶持措施。
跨國經營前30強作爲重點培育對象
記者瞭解到,此次《意見》的出臺,是爲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外經貿穩增長、調結構、促平衡的決策部署,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外經貿戰略轉型提升國際競爭力的決定》(粵發〔2010〕7號)精神,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對外投資和跨國經營,實施更高層次的“走出去”戰略,拓展外部發展空間,有效參與全球經濟格局變革和國際產業重組,顯著提升我省企業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外經貿發展方式轉變。
《意見》中提出,要培育壯大跨國經營市場主體,在有跨國經營需求並具備一定規模實力的本土企業中,選擇一批企業納入計劃予以重點扶持。對跨國經營指數在全省前100名以內、銷售收入達到50億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重點聯繫和支持,將其中前30強作爲本土大型跨國公司的重點培育對象。
爲此,政府將加大財政資金引導扶持力度,通過整合現有外經貿發展資金和新增部分省級財政資金,擴大“走出去”專項資金規模,從2012年至2014年每年安排2億元扶持跨國經營和跨國公司的重點項目,主要用於補助企業對外投資合作的前期費用、啓動資金、貸款利息、保費以及對企業的分類激勵。
簡化境外投資覈准及人員出境手續
《意見》還提到要簡化企業境外投資審批覈準手續。各地級以上市及縣(市、區)所屬企業,設立中方投資額1000萬美元以下的境外企業,由各地級以上市外經貿部門辦理手續;省屬企業設立上述境外企業的,由省外經貿廳辦理手續。中方投資額3000萬美元以下的資源開發類和1000萬美元以下的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由企業自主決策後辦理用匯等相關手續。限額以上設立境外企業及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與此相配套的一個人性化措施是,簡化境外投資企業人員出國(境)手續。簡化跨國經營企業因公出國(境)審批手續,支持因項目需要且符合有關條件的企業人員申請辦理“一次審批,一年多次有效”的出國(境)任務批件。根據申請優先原則爲我省大型跨國公司培育對象辦理APEC商務旅行卡。企業可自行決定外派高級管理人員辦理工作所在地(不含港澳地區)的長期居留證、配偶和未成年人隨行的申請。對國有企業因公內派駐港澳企業的人員,首次派出駐港澳工作申請期限最長可至4年,期滿後每次申請延期最長期限由1年增至2年。對在港澳地區經營業務規模較大、信譽良好的民營企業,經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後,可循因公渠道辦理人員臨時或多次赴港澳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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