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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網戶鄉小前村自家院子裏,程桂桐反覆唸叨着:我們要上訴。
這位“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船長程大偉的父親認爲,自己的兒子並不是蓄意爲之,主動提出經濟賠償也遭拒絕,“30年太重了,我們無法接受”。
中國漁船“魯文漁15001”號船長程大偉19日被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0年,並處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元)。他被指“曾多次進入韓國經濟水域捕魚”,並刺傷登船執法的韓國海警,其中一名韓國海警不治身亡。
記者20日來到程大偉家中,父親程桂桐表示,他們家一直都誠懇地向韓國死者家屬致歉,並委託律師向韓方遇難海警家屬提出42萬元人民幣的賠償。“他們沒有接受賠償,而不是像韓方指責的‘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補償’”。程大偉的妻子高麗傑一直在籌備上訴,但具體怎麼做,一家人感覺有些茫然。
出事之前,程大偉在當地是小有名氣的“魚老闆”。小前村村支書介紹說,程大偉在漁民中口碑很好,爲人仗義,打漁多年屢次救助海上遇險漁船,曾在3次海難中救了至少17條人命。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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