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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城區低保每人每月提高至380元
本報訊記者王婧昨日,記者獲悉,我市籌集資金9354.3萬元,保障全市108057人的低保標準。
我市保障人數108057人
截止目前,全市保障人數已達到108057人。而我市爲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將籌集資金9354.3萬元。其中,城市低保需4621.6萬元,農村低保需4732.7萬元。
省級將下撥資金3853萬元,市級財政負擔1872.6萬元(城市低保926.1萬元,農村低保946.5萬元),縣級財政負擔3628,7萬元(城市低保1735.6萬元,農村低保1893.1萬元)。
據悉,提標後,我市城市低保標準列全國36箇中心城市第12位,列中部六省省會城市第2位,列全省11個設區市第1位。農村低保標準列中部六省省會城市第5位,列全省11個設區市第1位。
城區低保每人每月提高30元
據瞭解,我市城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將每人每月提高30元,即由350元提高到380元。其中提高30元部分,20元將由省、市、區按7:1:2比例負擔,其餘資金由市、區兩級按4:6的比例負擔。
四縣及桑海開發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即由310元提高到350元。其中四縣提高40元部分,20元由省、縣按8:2比例負擔,其餘資金由市、縣兩級按4:6的比例負擔。桑海開發區提高40元部分,20元由省、市、區按7:1:2比例負擔,其餘資金由市、區兩級按4:6的比例負擔。
農村低保每人每月
提高到200元
在農村居民低保標準方面,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提高30元,即由170元提高到200元。其中,提高30元部分,15元由省、縣(區)按8:2比例負擔,其餘資金由市、縣(區)兩級按4:6的比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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