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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勇
《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草案)》4月6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條例草案規定,北京市建立統一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對重點監督管理的食品進行歸集並公佈追溯信息;建立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統,統一歸集、公佈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記錄供社會查詢。
近年來,由於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虛假標註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違法行爲所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可說是此起彼伏、層出不窮,以至於使一些消費者到了風聲鶴唳、草木皆兵、談吃色變的程度。在此食品安全事件頻繁發生、公衆不安心理加重的背景之下,北京市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統的做法就顯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對增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遏制食品生產經營者非法添加和造假行爲將會發揮積極作用。
究其原因,目前食品安全問題此起彼伏與一些食品生產經營者唯利是圖、誠信缺失密不可分,而食品生產經營者惟利是圖、誠信缺失又與市場經濟條件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複雜性大大提升密切相關。過去食品從田間到餐桌只有一步之遙,現在不僅糧食蔬菜水果的生產可能被施以各種化肥和農藥,而且還要經過複雜的加工環節,消費者個人很難有能力檢測餐桌上的食物是否“綠色”和“有機”,更檢測不出“地溝油”和“瘦肉精”。在複雜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誠信缺失的風險空前放大,信用監督的職責根本無法由交易的當事者獨立完成,更不可能由消費者個人獨自擔當。因此,爲確保消費者吃得放心,迫切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建立一套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信息體系。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體系並使其有效發揮作用,不僅需要有專門的監管機構,還需要統籌基層組織和部門共同參與,在居民中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廣大消費者能夠共享信用信息平臺,以有效防範誠信缺失者,維護自身的消費安全。社區組織應當發揮貼近普通消費者的天然優勢,積極在轄區內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居民防範能力,並鼓勵、幫助廣大居民把消費過程中遇到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使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體系不斷得到更新和充實,具有較強的公信力和權威性,使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虛假標註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違法行爲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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