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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潘從武通訊員王蕾如果有汽車租賃公司長期租用你的私家車,每月付3500元至7000元租金,你會心動嗎?近日,新疆先後50多位私家車車主以這種方式被騙。
車主王女士經好友搭線,和汽車租賃公司經理徐某簽訂了一年合同,每月租金3300元。徐某讓王女士每月11日來拿租金,然而,到了租金支付期,徐某卻找出各種理由拖着。直到今年1月初,徐某聯繫不到了,王女士才起疑心,後又聽說,徐某欠很多車主租金。4月1日,王女士在某小區門口看到了自家車,向警方報案。
警方隨後找到了開車的女子得知,原來徐某將車抵押給了對方,約定一年後,女子將車退給汽車租賃公司,徐某退還5萬元押金。記者從警方獲悉,以這種租車方式上當受騙的私家車主目前有50多人,涉案價值700多萬元,犯罪嫌疑人徐某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私家車主,聽到這種租車收取租金的方式,首先要驗證對方的資質,其次簽訂合同,明確付款時間。另外,對方付款發生拖欠時,一定要迅速將車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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