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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胡新橋本報實習生劉志月
“犯過事兒的”王文華決定將自己“鐵哥們兒”郭樹清回家的消息告訴民警李文治。
10年前,郭樹清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後一直流浪在外逃避警方追查。李文治是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新廟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
4月5日,在去往礦廠上班的途中,王文華聽郭樹清同組的村民說郭已回到家。
要不要舉報自己的“鐵哥們兒”?王文華猶豫了一下子,但最終還是掏出手機撥通了李文治的電話。
根據王文華提供的信息,李文治與同事迅速趕往郭樹清家,通過宣傳法律、講解政策做通家屬的工作。第二天,郭樹清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4月8日,李文治打電話給王文華,告訴他郭樹清已投案自首並依法被取保候審。
是什麼讓王文華決定向李文治舉報“鐵哥們兒”的行蹤?“我覺得老李是個值得信任的人,做啥子事都能爲我們這些‘犯過事兒’的人着想。”王文華說,這有自己的親身經歷爲證。
2000年年底,因涉嫌入室盜竊,王文華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但他與郭樹清一樣,逃到外地流浪。
2002年4月,李文治調到新廟派出所。“一過來,就接手了王文華的案子,爲此沒少往他屋裏(家裏)跑,也沒少被他老親孃罵。”李文治說。
後來,李文治弄明白了,王文華母親很反感自己穿着警服與村組負責人到她家中,大白天被灣子(村組)里人看到,還以爲是王家又有什麼人“犯事兒”了。
弄清原因,李文治開始穿便服並儘量選擇晚上到王家做說服工作,用他們聽得懂的語言向家屬講投案自首可以少關很多年、實現家人團聚等等。
2008年,兒子準備結婚。王文華通過堂兄問李文治,如果現在回來自首,自己是不是可以不關進拘留所。
“他當時也說可以不關。說實話,那時我不太相信他,直到我回來到派出所自首,他當天就給我辦了取保候審手續,讓我覺得這個警察還是說話算話的。”王文華告訴《法制日報》記者。
2008年年初,王文華終於結束8年的流浪回到地處鄂州新廟農村的老家。經法院審理,王文華被判處管制1年。2009年,李文治還幫王文華在鄂州某礦區找了一份工作。從此,王文華的生活逐漸步入正軌。
“我現在一點兒也不擔心郭樹清知道了真相會埋怨我‘多事’。流浪在外的滋味我也嚐到過,實在不好受;作爲警察,老李是真心會把我們的事當成兄弟的事來辦。”王文華說。
1988年從警以來,李文治一直在農村派出所工作,得到過他幫教的特殊人員有300餘名。
“與城市社區不同,農民對很多法律政策不懂,你必須想辦法翻譯成他們能懂的話;同時,要放下警察的架子,讓他們切實感受到你是真心爲他們着想,並幫他們解決一些困難,他們就會把你當成兄弟。”李文治說,這是自己在農村幫教20多年來體會最深的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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