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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的一天,湖北省荊州市江陵縣某紙業公司生產車間內一片忙碌景象。突然,一聲慘叫打破了車間的平靜,女工趙奉秀的左臂被機器完全吞沒,鮮血流了一地。
趙奉秀被迅速送往醫院。經搶救,趙奉秀保住了性命,但卻失去了左臂。出院後,趙奉秀多次到紙業公司討要說法,要求公司給予賠償。由於公司從未給趙奉秀購買過工傷保險,賠償費用需要公司自掏腰包。面對鉅額費用,紙業公司一直找各種藉口推脫責任,拒絕支付。
就在傷心絕望、彷徨不知所措時,趙奉秀經旁人指引來到江陵縣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瞭解案情後,江陵縣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段輝忠當即受理了該案,並親自承辦。
趙奉秀雖然在紙業公司工作了10餘年,但雙方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給獲得賠償所必需的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帶來難題。
爲確定趙奉秀與公司的勞動關係成立,段輝忠幫助趙收集了其在職期間的工資表及相關證人證言等證據,並最終確定雙方勞動關係成立。
2010年11月,趙奉秀被認定爲工傷;2011年1月,趙奉秀被鑑定爲三級傷殘,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配置輔助器具。
拿到工傷認定書和傷殘鑑定結論後,段輝忠一邊積極與紙業公司協商解決問題,一邊幫助趙奉秀向江陵縣勞動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
通過多次做工作,紙業公司表示願意爲趙奉秀補繳養老保險,保障其退休後的生活,其退休前的傷殘津貼由公司按月支付。
2011年4月,勞動仲裁裁定,在支付傷殘津貼的基礎上,紙業公司另需按月支付趙奉秀生活護理費,同時支付殘疾輔助器具費10萬元和其他一次性補助費用5.5萬元。
-律師提醒-
工資條考勤記錄維權時都是證據
爲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勞動者一定要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同時要求公司爲自己購買養老、醫療、工傷等相關保險。在實際工作中注意保留一些如工資條、考勤記錄、工作證等能證明雙方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防止日後產生勞動糾紛時自己處於不利地位。一旦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不僅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問題,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進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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