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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王迪)成都市教育局昨天發佈了《成都市幼兒園等級評定辦法(試行)》(簡稱“評定辦法”),將通過對全市幼兒園進行等級評定,由低至高分爲三級、二級和一級3個等級。據悉,“評定辦法”中規定有“17項違規必糾”、“6項倒扣分”以及“8項一票否決”等內容,但暫未向媒體透露細節。
按規定,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屬地內三級、二級幼兒園評定和一級幼兒園初評,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一級幼兒園的評定和二、三級幼兒園的抽查。
根據《評定辦法》的規定,成都市將對幼兒園實行全員管理。凡經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登記註冊(審批)並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證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的公、民辦幼兒園,都將納入等級評定管理體系中,評定相應等級。
成都市對幼兒園等級的認定將實行動態管理——按照《評定辦法》規定評定的幼兒園等級有效期爲3年,有效期滿後將進行復評。據介紹,新註冊的幼兒園在取得法人證之日起6個月內須提出等級創建申請;複評不達標的將予以降級處理,不再保留原等級。
據介紹,《評定辦法》根據辦園條件和辦園質量,圍繞兒童、教師、設施、課程等4個教育基本要素,建立了112項評價指標,其中48項爲一級園必達指標,7項爲等級園必達指標。成都市對幼兒園的管理將實行“違規必糾”原則。據介紹,幼兒園未按規定配備玩教具等17種情形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整改,暫緩評定等級;對幼兒園出現經費管理、安全、師德等方面的7種問題之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不予評定等級並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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