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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對象:江西省餘干縣人民法院院長凌目新
□本報記者孫文鷹
本報通訊員萬勝凡吳夢春
問:法院在“五個餘干”中有多大作爲?羣衆滿意度怎樣?
凌目新:2011年,我院緊緊圍繞服務電力餘干、生態餘干、美食餘干、誠信餘干、和諧餘干建設,堅持能動司法、和諧司法、爲民司法。主動將自身工作融入到“五個餘干”大局中,妥善審理、執行好涉及重大工程建設、重大經濟合同糾紛、重大農業承包糾紛等影響縣域經濟發展的案件,爲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加強服務大局工作調研,在促進縣域經濟發展上爲縣委、縣政府出主意、想辦法,當好參謀;深入基層、企業,開展法制宣傳,爲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上的法律問題,幫助企業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發展能力;主動參與社會管理工作,與其他社會力量形成合力,認真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我院的做法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在省綜治委對全省政法機關開展的羣衆滿意度測評中,法院羣衆滿意率爲94.8297%,在全省法院中排名第十位,在全市法院中名列榜首。
問:您的任期目標就是讓羣衆滿意,如何做到?
凌目新:要讓羣衆滿意,必須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懲治各類犯罪,提升公衆安全感;二是以調促和,妥善解決羣衆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三是全面加強執行工作,大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四是積極開展涉訴信訪工作,大力消除不穩定因素。
在做好上述各項工作的基礎上,我想進一步強化調解優先的司法理念和審判意識,儘可能以調解方式化解民商事糾紛。對案情簡單、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案件,依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申請進行“速調”、“速裁”,實行即收即調、即調即結,及時定分止爭;還要進一步探索完善案件調解新方法,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形成貫穿於庭前、庭中、庭後的全方位、多元化全程調解新模式,努力提高案件調解成功率。在執行方面,要進一步轉變執行職能和方法,堅持教育疏導與強制執行相結合的原則,對有可能自動履行或和解的案件,盡一切努力做好當事人的教育疏導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對被執行人爲企業、商戶的案件,儘可能少用、不用查封、扣押、變賣等強制手段,維護其正常的生產經營、發展能力,變“殺雞取卵”爲“放水養魚”,儘量做到讓羣衆滿意。
問:如何讓羣衆信法不信訪?
凌目新:法院要對羣衆來信來訪,做到專人辦理、層層負責,確保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完善院長接訪日、設立天平熱線、公佈法院網站網址、公開郵箱和信箱、建立法院公衆開放日的“五公開”制度;採取領導包案、帶案下訪、法官集中下訪、駐村夜訪和回訪幫教等形式,變被動接訪爲主動下訪。不斷改進法院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實施電話立案、上門立案、假日法庭、巡迴審判等便民訴訟舉措,減輕羣衆訴累。健全訴訟指導與釋明制度,積極開展訴前風險提示和判後答疑工作,爲當事人進行辨法析理、答疑解惑,讓當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加大對民生問題的解決力度,對涉及大多數羣衆的切身利益問題,採取超常規的措施,依法從快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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