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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潘 靜)4月20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出臺《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辦法》、《執行公開標準》和“執行監督信封”三項配套制度,全面規範執行行爲和執行管理活動,強化執行公開和執行監督,並在全省法院正式啓動“執行規範年”活動。
《執行案件流程管理辦法》從職責分工、流程管理、節點控制、執行裁決、監督管理五個方面入手,涵蓋執行案件立案受理、財產調查、財產控制、財產處分、款物交接等五個環節,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財產狀況調查與處置時間、執行款物交接時間等四十個執行案件重要時間節點,確保法院執行案件實施過程系統化、公開化和規範化。《執行公開標準》明確規定了執行工作公開和執行案件公開的形式標準和時限要求。規定了在人民法院公開欄、法院立案信訪窗口、法院門戶網站、監督組織、宣傳媒體、社會信用體系等六個方面的公開,確保能公開的信息全部公開。根據“執行監督信封制度”,甘肅高院通過向申請執行人寄送郵政部門專門設計定製了內附有《致申請執行人的一封信》和《執行監督意見表》的執行監督專用郵資信封監督執行工作,《致申請執行人的一封信》全面詳細地告知申請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享有的權利義務、法院應當告知和公開的工作內容以及執行人員不得有的行爲。申請執行人在案件執行中或結案後,可以根據案件執行的實際情況填寫《執行監督意見表》,使用專用郵資信封直接郵遞給甘肅高院執行局。
這三項配套制度將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甘肅高院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必須嚴格按照執行規範化的要求辦理執行案件並履行公開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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