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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千防萬防,家賊難防”,合肥某設備製造公司裝卸班長杜某,夥同本公司保管員宋某、保安廖某,相互勾結,盜竊本公司工業用聚丙烯EP548RC(俗稱塑料粒子),價值6.5萬多元,4月20日,被肥西縣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分別判處1年零10個月~1年零4個月徒刑。
去年12月初,倉庫保管員宋某在給黃山屯溪一個廠家發塑料粒子貨物時,少裝了一噸多貨,後來廠家也沒有過問和追查。加上平時倉庫裏還有此剩下破損貨物,裝卸班長杜某認爲來了發財機會,便和公司女保管員宋某商量準備從倉庫裏把這批貨物運出公司從中牟利。宋問怎麼纔可以把貨搞出去?杜說,他來找保安試試看。於是杜便找到保安廖某,對廖說倉庫有一批廢料要處理,要他方便一下。廖雖然知道杜私自將公司貨物運出是一種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爲,但考慮兩人平時關係不錯,加上廖知道杜把貨物處理了也不會虧待自己,便答應幫忙。此後,杜、宋在給廠家發貨時,又有意把倉庫裏一些包裝破損的塑料粒子發給商家,而把包裝好的貨物調換下來,目的是把破損包裝的貨物作爲損耗處理,這樣便可截留更多的貨物。
去年12月28日,宋對杜說:年底倉庫要檢查,倉庫裏多出有五六噸貨,要儘快把截留的塑料粒子轉移出去。杜當即就給廖打電話,問他什麼時候值班。廖說次日輪自己值班。次日早晨8時許,杜從公司附近找了輛藍色JAC貨車。隨後打電話告訴正在值班的廖某,告訴車型及車牌號。一切安排好後,杜返回公司與宋某一起將6噸塑料粒子裝上貨車。爲保險起見,杜跟在貨車後面一直護送到廠門口。廖見狀未對車輛作任何檢查揮揮手就放行了。貨車安全出廠後,杜開着自己的私家車跟上貨車,讓駕駛員把車子駛往十里廟方向。然後將盜來的塑料粒子存放在蒙城北路其朋友的一個黃砂水泥門市部伺機出售。
當杜正在爲將貨物安全運出廠而慶幸時,宋打來電話說公司有人在找他,要他趕快回公司。此時已有知情者向公司舉報杜某、宋某等人侵佔公司財物的行爲。公司保衛處將3人帶至公安機關,當日3人均被刑事拘留。
經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涉案的塑料粒子價值65400元。杜某3人身爲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均構成了職務侵佔罪。
(通訊員李平本報記者楊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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