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昨天下午,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該局將在全市企業中開展“綠色企業”創建活動,樹立一批生態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協調發展的示範企業。
據介紹,凡是滿足環保設施完好、排污口規範、排放各類污染物穩定、周圍居民和企業員工對企業環保工作滿意率達到90%以上等條件的企業均可以參加本次評選。對通過審查、考覈驗收和公示的企業,由市環境保護局授予“綠色企業”稱號。若有發生環境污染責任事故、存在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爲,兩年內羣衆環境投訴2次以上、新聞媒體曝光1次等,將會被取消“綠色企業”稱號。
(周家林本報記者楊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