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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名爲《苦女人周迅》的暢銷書惹怒周迅。據悉,該書整本以周迅爲主人公,講述了她或真或假的多段戀情,極大滿足了讀者的“八卦”心理。然而這本書的出版,周迅本人並不知情。周迅認爲,書中多處使用了她的姓名和肖像,捏造虛假信息。因此她起訴該書的相關創作、出版單位,索賠95萬元。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公開審理。
周迅今天沒有到庭,但其在訴狀中列舉了該書虛假捏造的部分內容。例如在該書第194頁寫有“華誼老闆王中磊從外面進來,只見他直衝周迅而去,並在衆目睽睽之下抱起了嬌小的周迅,讓周迅坐在自己的腿上……他的手還在周迅身上游離起來,一隻手還摸進了衣服……”
周迅表示,這種嚴重不負責任的虛假消息,經各種途徑廣泛傳播,給她造成了持續傷害,嚴重損害了她的名譽權。此外,該書書名、封面、書脊、內頁等衆多顯著位置突出使用了“周迅”的姓名,還使用周迅肖像多達27幅。
因此,周迅將該書的創作單位上海本週圖書有限公司、出版單位江蘇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和江蘇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發行單位北京鳳凰壹力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出版發行該書籍,並從市場上收回所有已發行的書籍,索賠各項經濟損失95萬元。
上午在法庭上,四被告答辯表示,該書並非傳記,內容系對以往新聞內容的編排,對周迅充滿了敬意、褒揚,沒有貶低,沒有侵犯周迅的名譽。書中使用的周迅的肖像圖片,也都是劇照、頒獎圖片,不構成肖像侵權。上海本週圖書甚至提出,周迅是娛樂圈的人,她對新聞報道以及包含她姓名、照片的內容應當包容,並分辨善意惡意。
被告的四家公司均不同意周迅的訴訟請求。由於部分書籍已被召回或銷燬,被告表示目前該書的銷售處於虧損狀態。上午,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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