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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專電韓國釜山一家地方法院23日宣佈,一名核電站員工盜竊反應堆報廢部件、翻新後回售給核電站的犯罪事實成立,判處3年監禁。
這名申姓員工現年45歲,供職於釜山郊外的哥里核電站。哥里核電站1978年投入運營,是韓國第一座民用核電站。今年2月,核電站一座反應堆突然發生故障,安全人員隨後介入調查,發現這名員工的犯罪行爲。
依據釜山區法院的說法,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男性被告三次偷竊反應堆報廢電子管,而後在另一名男性的協助下,對報廢部件作翻新處理,再冒充新部件出售給核電站,牟利19.5億韓元(約合171萬美元)。
法院認定被告偷竊、欺詐罪名成立,判處他3年監禁,判處他的同夥1年半監禁,緩期兩年執行。
韓國聯合通訊社報道,核電站今年2月那次故障沒有引發任何事故,但運營商因爲沒有及時上報國家安全委員會而備受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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