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0後小夥蔣某見到電力設施值錢,打起了偷電力設施的歪念頭,偷得電力塔架上塔材。今天上午9點,蔣某站在廬陽區法院的被告席上。2012年1月13日16時許,被告人蔣某夥同陸某攜帶扳手、老虎鉗等工具在本市廬陽區北一環路與肥西路交口北側四里河附近的一處電力塔架,將正處於通電運行使用狀態的安徽電力公司合肥供電公司所屬的110kV大支1、2線3號電力塔的塔材拆卸下13根。本案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蔣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個月。 (魯巖陳嬌嬌本報記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