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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4月24日訊記者袁定波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2011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以加強馳名商標司法保護爲重點,加強商標審判工作確保品牌經濟發展;在防止濫用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同時,依法充分保護馳名商標。
據介紹,與此同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還以加大侵權懲罰力度和降低維權成本爲重點,加快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制度建設,加強對自主創新品牌、基礎前沿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和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積極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的專項治理活動,促進自主創新能力和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提高。
此外,按照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要求,知識產權審判庭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試點工作得到進一步推廣。不斷推進建立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審判協調機制,大力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行政執法機關的配合,努力構建資源優化、科學運行、高效權威的知識產權審判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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