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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亞龍本人對於大部分指控並不認同,並當庭表示曾遭遇刑訊逼供。辯護律師金曉光表示,謝亞龍遭到電警棍電擊毆打,從頭往下澆冷水,並且曾遭遇威脅,他的妻子被扣留。如果他不認罪的話,家人就不能離開。
在庭上,檢方稱謝亞龍有自首情節,建議法庭從輕處罰。
本報丹東4月24日電(特派記者李志剛)24日早上,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主任、中國足協專職副主席謝亞龍在丹東中院出庭受審,此次庭審時間超過12小時。據瞭解,謝亞龍被控12項罪狀,涉案金額爲172萬元。謝亞龍本人對於大部分指控並不認同,並當庭表示曾遭遇刑訊逼供。
據庭審旁聽人員介紹:“庭審消耗時間相當長,超過了12個小時。每一個書面證據,謝亞龍的律師都說是假證。謝亞龍對每個書證都要仔細地看,耗時挺長。而法庭對謝亞龍也很寬容,讓他看完之後發表意見。他對絕大多數證人證言都稱有假。”
據瞭解,此次庭審經過中午的短暫休息後繼續開始,下午5時左右,謝亞龍的身體顯得比較虛弱,說話有氣無力。他的辯護律師提出“能否擇日再審”,但這一要求被丹東中院有關人員以及公訴方駁回。
謝亞龍的辯護律師金曉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謝亞龍當庭對受賄事實予以否認,並且表示曾遭遇了刑訊逼供,是屈打成招。謝亞龍稱自己在看守所中被吊打、羞辱、謾罵、扇耳光、不讓睡覺。”
金曉光表示,謝亞龍遭到電警棍電擊毆打,從頭往下澆冷水,並且曾遭遇威脅,他的妻子被扣留。如果他不認罪的話,家人就不能離開。
謝亞龍的辯護律師向法院提出謝亞龍一案涉嫌刑訊逼供、證據不足,因此認爲罪名不成立。金曉光還曾經指出專案組不讓嫌疑人與律師見面一事,並且指出此舉侵犯了嫌疑人的重要權利。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謝亞龍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上,檢方稱謝亞龍有自首情節,建議法庭從輕處罰。雖然據之前報道稱,謝亞龍當初是被帶走,至於爲何能夠認定有自首情節,仍需要法庭進行認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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