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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4月25日專電(記者賴臻)2015年底前,北京市的工資集體協商將做到有法可依。其中,惡意欠薪的企業不僅將最高遭到吊銷執照的處罰,職工也可獲得所欠工資1至5倍的賠償金。
作爲全國工會系統首創的《北京市“十二五”時期職工發展規劃》,25日,北京市總工會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了解讀。規劃明確提出,最低工資應是職工的純收入,像加班工資、高溫津貼、醫療衛生費、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等都不應包含在最低工資計算範圍之內。
據瞭解,當前很多企業存在通過延長工作時間、提高勞動定額標準,或是年終結算時剋扣部分工資以及把勞動者的各種補助和津貼、福利待遇也折算爲工資等辦法,導致實際工資水平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爲了應對企業惡意欠薪的行爲,北京市今後將做到有法可依。
據介紹,正在建立健全的相應法律制度,包括各類企業應結合企業經濟情況,依據職工的願望和要求,參考市場前景、物價上漲指數、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價位、同行業工資水平等綜合因素,與職工集體協商以確定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調整比例、支付辦法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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