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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海縣法院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供便民司法服務作爲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第一責任,以各派出人民法庭爲依託,設立了“便民法庭”,把法庭開到農民身邊,調糾紛,解民憂,極大方便了農村羣衆的訴訟,宣傳了法律知識,發揮了前沿陣地作用。
爲進一步深化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司法服務能力和水平,縣法院針對農村各類案件特點和趨勢,分別在較大的村或村落比較集中的中心村,在農村企業較多、外來人口較多的經濟發展重點村,在矛盾點突出、案件高發、不穩定因素較爲集中的問題村,在距離人民法庭較遠、當事人往返耗時耗力的邊遠村設置便民法庭,通過延伸便民司法服務,提高民商事案件調撤率。各派出人民法庭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到72%,提高了案件實際執結率。通過便民法庭調解結案的案件,自動履行率均達到100%;把便民法庭作爲法制教育的陣地,結合審理案件向農民傳播法律知識,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增強了農民學法守法意識;以便民法庭爲平臺,結合包保促和黨員法官入戶訪談活動,讓法官走入農村、走近農民、貼近羣衆,使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降低了農村發案率,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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