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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昨正式啓用減刑假釋案件遠程審理系統
華西都市報訊(曹巍夏旭東記者陸陽陽實習記者任鴻)昨日下午,在成都市中院16法庭,當事人席上空無一人,但卻多了塊屏幕,屏幕中出現的正是案件的當事人李國(化名)。身爲服刑人員的他,藉助遠程視頻庭審系統,並未和法官直接面對面,就接受了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據悉,這是成都中院首次正式啓用減刑假釋案件遠程審理系統。
2005年,李國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00元。因服刑期間表現較好,他於2010年被裁定減刑1年零1個月,現錦江監獄提請法院裁定允許他假釋。
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3位法官面前各放了一臺顯示屏,法庭內還增設了兩臺大的顯示屏供旁聽人員觀看遠程庭審現場。約半個小時,法庭便完成了這起假釋
案的公開遠程審理,案件將擇期宣裁。
該系統建成前,成都中院多采用書面審理或到全市10所監獄開庭審理的方式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而全市每年需到監獄開庭審理此類案件1000多件,庭審耗費較大;與此同時,監獄管理的特殊性也使得該類案件的審理少有陪審員參與,一般公衆更是難以旁聽。
系統正式啓用後,法官“足不出院”便能審結減刑假釋案,陪審員的參與、公衆的旁聽也不再受限,這預示着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將更透明高效。成都中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對減刑假釋案件進行開庭審理,屬西部首例。
成都中院院長牛敏說,“遠程減刑假釋庭審系統的啓用,標誌着成都中院減刑假釋審理工作向更陽光和更高效審理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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