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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3天最低加班費354元
本報訊(記者明眺生實習生羅夢軒通訊員彭燕娥) “五一”三天假期,如果我市勞動者每天都加班一整天,最低可獲354元加班費。
昨日,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負責人介紹,“五一”三天假期,法定假日爲5月1日,其餘兩天爲休息日。用人單位在“五一”勞動節當天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4月29日和4月30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如果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就不用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應按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據瞭解,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我市中心城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爲1100元,按天折算,日工資爲50.57元。5月1日當天加班8小時,在本人原有工資的基礎上,應另獲3倍加班費,即151.72元;4月29日、4月30日兩天各加班8小時,應另獲202.28元加班費。3天加班費總計最低不低於3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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