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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廳吃飯竟然吃出了蛆蟲,值班經理髮現後當着客人的面吃了下去。提起這一幕,讓楊女士噁心不已,由於證據被銷燬,這也讓她繼續維權陷入困難。昨天記者採訪時,當事值班經理否認吃過蛆蟲,堅稱菜品沒有問題。
食客:經理吃蛆毀證據
昨天,楊女士還在爲吃菜時吃到蛆蟲的事情感到噁心。楊女士說,前天晚上,她和家人到和平里東街附近的一家餐廳吃飯,“這道菜已經吃了三分之一,太噁心了。”楊女士說,她立即叫來服務員,服務員隨即將值班經理叫來。
“那一幕我感覺跟看電影似的,比菜裏有蛆蟲還噁心。”楊女士說,值班經理看了有問題的菜後,立即伸手去撈蛆蟲,“我在旁邊喊,‘你放下,別銷燬證據’,可還是沒攔住”。值班經理把蛆蟲吃進了嘴裏,此後絕口不提菜裏有蛆蟲的事。楊女士的姐姐噁心地跑到廁所裏嘔吐。
餐廳:否認吃蛆蟲事件
後來幾經催促,餐廳的負責人才趕過來,同樣不承認菜裏有蛆蟲的事情,但同意帶楊女士去醫院看病。在醫院裏,實在無法忍受餐廳負責人態度的楊女士選擇了報警,民警趕到後建議雙方調解。由於已經耗到深夜,不想再折騰的楊女士提出賠償可以放棄,但要求餐廳承認菜品裏有蛆蟲,並誠懇地道歉。
“值班經理當時道了歉,承認吃蛆蟲是想盡快把事情解決了。”楊女士說,餐廳沒有提出賠償方案,最後餐費的事情不了了之,她既無法也沒有精力繼續維權。
昨天,記者聯繫到處理此事的值班經理,對於吃蛆蟲一事,值班經理竭力否認,稱是由於顧客表示吃飯後身體不適,才帶顧客去醫院檢查,並不存在菜品裏有蛆蟲的事情。對於爲何沒收餐費,以及楊女士提供的錄音證據,值班經理表示不能解釋。
提醒:應拍照錄像維權
楊女士的遭遇並不多見,但也給消費者提出一個問題,遇到餐廳銷燬菜品的異物等證據以圖逃避賠償的情況,消費者該怎麼辦?
消費維權律師邱寶昌表示,遇到餐廳銷燬證據的情況,消費者維權必然陷入窘境。本來消費者就處於弱勢,沒了證據更難以索賠。因此,在發現菜品有問題時,消費者應該立即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保存證據,以保護自身的權益。
記者同時從衛生監督部門瞭解到,餐廳就餐吃到蒼蠅、蛆蟲等異物,即使證據被店家毀滅,但只要顧客反映問題,衛生監督部門就可以對餐廳後廚進行檢查。
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發生食物中毒時,需要保存好原有菜品以備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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