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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在嘉興桐鄉看守所裏的沈某情緒非常低落,因爲剛剛在四天之前,她被桐鄉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罪依法逮捕。
不過,沈某犯的這個案子,倒是很有點“新意”,賣的不再是諸如保健品之類的東西,而是一家所謂新加坡公司的原始股,當然,套路還是差不多的,發展下線來賺錢。
根據最新的調查結果,沈某的這起新型網絡傳銷案,桐鄉共有300多人被騙,涉案資金達2300多萬元。
入套:新加坡公司的原始股,能買能炒
沈某今年40多歲,是桐鄉本地人,手中有不少閒錢,喜歡炒股。
去年4月份,她聽兩個朋友林某和孫某在閒聊,說有個新加坡AG公司有原始股,投資回報非常豐厚。
林某說,這個新加坡AG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幫助、輔導其他公司在美國上市。這段時間公司推出了一隻叫“科佳網”的原始股票,炒股者可以投資購買原始股票,既可以在公司網站上進行內部交易,以後上市了還能再大賺一筆。
“能買到原始股?這不是天上掉餡餅麼?”幾天之後,林某介紹沈某認識了新加坡AG公司的“市場總監”李某和“中國市場總監”何某。一番天花亂墜的介紹,沈某從此深信不疑,動心於豐厚利潤。
很快,沈某在所謂的新加坡AG公司網站上,註冊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電話等信息,成了會員。
獲得會員身份後,沈某終於可以開始買賣原始股票了。
剛開始,沈某購買的原始股票價格是0.1美元/股,後來漲到了每股0.14美元。
眼看漲了不少,沈某就在公司網站的內部交易平臺賣出了部分股票,這樣她就得到了第一筆利潤。後來沈某還得知,手裏的這些股票還可以在公司原始股票上市的時候賣,那樣可賺取更大利潤。
“嘿,天上真會掉餡餅啊!”沈某想。
發酵:炒股能賺,介紹朋友來炒股也能賺
沈某炒了2個月的股。風險不大,賺得不少。
隨後,她向身邊做投資的朋友們推薦新加坡AG公司的原始股票。
沈某發現,幫別人在公司的網站上註冊會員,網站上有一欄必填項:推薦人。當她把自己寫成朋友的推薦人之後,只要朋友投入資金買了股票,她的賬戶上就能獲得8%的“直接推薦獎”。
這大概是公司的獎勵制度,沈某想。
後來仔細瞭解了一下,獎勵制度還真不少,除了“直接推薦獎”,還有“對碰獎”。
舉個例子:你介紹了朋友甲來買了一萬塊錢,如果又介紹了朋友乙也買了一萬,兩個人數額相等,那就將額外獲得15%的獎勵。有的時候,甲買了一萬,而乙買了三萬,那麼,沈某爲了獲得高額的獎勵,就會去說服甲再投入兩萬。
不光“對碰獎”,如果朋友又拉了新人進來,那麼最上級的沈某也照樣能獲得一筆分成獎勵。
發現這些“獎勵”機制後,沈某拉人變得異常積極主動,這可比炒股賺的快多了。
投資新加坡AG公司原始股票,能輕鬆賺大錢的消息在沈某朋友圈裏傳開了。沈某當塔尖,下面很快就形成了一個越來越龐大的金字塔。
到2011年12月時,通過沈某發展的會員已超過了300名。
她在心裏暗喜,這些錢,得來真是全不費力氣!
破滅:AG公司突然消失,2300多萬打了水漂
俗話說,錢拿在自己手裏才安心。
到了去年12月份,一些投資者告訴沈某,要過年了,想提現。
可沈某沒想到的是,在她向公司提出了會員們總計提現400多萬元的要求後,總公司卻遲遲沒有迴應。
2012年1月底,這家新加坡AG公司的網站突然關閉了。沈某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她,還有她發展的300餘名投資者的2300萬,血本無歸。
很快有人報案。沈某被抓。
其實,沈某本人也是受害者,但爲何會被以組織、領導傳銷罪起訴的呢?
桐鄉檢察院主辦該案的檢察官解釋說:雖然沈某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是她在發展下線會員時,目的很明確,就是爲了發展下線,獲取各種獎勵。尤其是她在向別人推薦加入時,會着重講解一下公司的獎勵措施,因此,沈某的做法跟其他傳銷的做法如出一轍:“沈某在發展下線過程中,獲利70多萬元,因此,以組織、領導傳銷罪起訴她,一點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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