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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記者龔棉)昨天下午,向女士發現,前天停在某汽車經銷商停車場內的豐田轎車有3個輪胎被扎。經銷商的展廳經理表示,停車場免費供人使用,公司並無義務保證車輛的安全,但將上報公司總部,對此事進行處理。
“下午2點多我來停車場取車,剛開了100米左右,就怎麼也開不動了。”向女士稱,她下車查看,發現自己的銀色豐田轎車有3個輪胎已經變癟。檢查後,發現3個輪胎均有被扎的印跡,向女士要求經銷商賠償自己3個輪胎的損失。
向女士介紹,前天下午,她與朋友一行四人開車來到北京頁川瑞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方莊店,將車停在店鋪外的停車場內。四人在店內進行挑選後並沒有滿意的車,便離開此處,步行前往另一家汽車經銷商店鋪,將轎車留在停車場內。9點多,返回北京頁川瑞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方莊店,發現停車場大門已經被鎖。於是,向女士在昨日下午來到停車場取車。
昨天下午4點,北京頁川瑞德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方莊店負責人袁經理證實,4月29日晚,向女士確實將車停在此處。他表示,停車場免費供人使用,是經銷商提供的服務之一,但他們無法對停在這裏的車輛負責,並建議向女士通過法律途徑索賠。
昨天下午5點,袁經理表示,雖然目前情況不能證明經銷商需對此事負責,但將上報公司總部,將在5月2日給出相關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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