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曉鵬)4月29日,針對個別地方機關事業單位出現虛報冒領工資等“吃空餉”問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在3個月內,對本地區的相關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年內,將對部分單位進行抽查,如發現違規違紀行爲,將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黨政羣機關和事業單位進人要控制在編制定員和人事增人計劃以內。除中央、省要求的政策性安置外,不得超編制、超計劃選調和招考錄用工作人員,不得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和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安置和調入工勤人員。幹部選拔任用和職務晉升,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和羣衆監督。幹部任免、調動、獎懲、培訓、退休等必須按幹部管理權限報批。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培訓學習、退休、病假、受黨政紀律處分或行政刑事處罰等,要嚴格執行相關方面的工資管理規定。嚴禁到齡離崗不辦理退休手續,仍按在編在職人員領取工資;嚴禁代替已故人員領取工資、離退休費;嚴禁遺屬補助對象死亡仍領取遺屬補助或不符合條件的遺屬補助對象領取遺屬補助。未經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嚴禁在編(職)不在崗人員,擅自離崗經商辦企業或從事其他工作人員,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