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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點
據《人民日報》報道,醞釀多年的收入分配改革總體方案,今年終將面世。它可能並不完美,但它的出臺一定意味着巨大進步。
近10年,甚至更遠的時光,有關收入分配的話題,一直是黨和國家領導人眼裏極爲重要的事。《人民論壇》雜誌日前的一項調查顯示,公衆最期待的改革中,“收入分配改革”位居第一(佔比65.9%)。這一調查結果並不出人意料,此前,多種媒體的調查已有類似結論。近年,“兩會”前夕的網絡調查中,“收入分配改革”話題始終位居前列。呼籲加速“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聲音,漸多漸強在媒體出現。
2012年必答題
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將《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分解落實。在需要努力完成的7項主要任務之中,“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居首。
此外,在國務院批准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抓緊制定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總體方案”列入規劃,明確的責任單位爲: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等。
根據《意見》,總體方案主要包括:完善工資制度,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制度,研究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實施方案;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等。
不難發現,工資制度改革是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核心。而改革的方向,“十二五”規劃中早有基本思路,即“提低、擴中、調高”。
“不能把分配問題簡單化、短期化,這是一道世界性難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劉學民說,“在方案設計上,要防止一哄而起或給社會穩定或給企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
據悉,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計劃肇始於2004年。其後,曾召開多次徵求意見討論會。之所以仍未能與公衆見面,有分析認爲,“牽涉到各種利益的博弈”是最大原因。
今年,這個方案將要完成制定。 “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它不可能一下子就帶來一個完美的體制,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劉學民說。
羣策羣言
改革不是一個人、一個部門的事。收入分配牽涉所有人,自然都會關注,並用多種渠道發出自己的聲音。
“要通過研討等多種形式在全社會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爲深化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創造有利條件。”劉學民說。
這一難題在黨內外達成共識。2010年8月,民盟中央提交《關於完善收入分配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建議》,得到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
分配失衡是歷年“兩會”焦點話題中的“焦點”。除個稅起徵點、減稅等淺層次建議,話題還觸及財富分配等。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遲福林表示,無論社會轉型,還是政府轉型,都與收入分配改革聯繫在一起,出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不宜再拖。
不少專家學者就此難題發言。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城鄉差距和由其形成的產業結構扭曲、企業規模結構扭曲以及體制性原因,是導致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三大原因。
這個難題牽涉幾乎所有人的利益。網友通過微博發出自己的聲音。網友“南鴿王子”說:“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巨大地影響勞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
“解決收入分配問題關鍵還是要加大改革的力度。 ”劉學民說。
-鏈接
近10年有關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相關舉措
2012年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2011年
11月,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作爲新的國家扶貧標準,比2009年提高了92%。
9月,個稅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級超額累進稅率縮減至7級。
2010年
我國確定將採取四項措施,加快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加大對低收入羣體的扶持力度、穩步提高職工工資收入、加強個人收入調節。同時,我國加快研究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
2009年
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大國民收入分配調整力度,增強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羣衆消費能力。
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加快出臺《關於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
2008年
3月,在個稅第二輪改革中,個稅起徵點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調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勞動報酬佔國民收入的比重,增加政府支出用於改善民生、擴大消費的比重,增加對城鎮低收入羣衆和農民的補貼。
2007年
全國取消農業稅,終結了農民種田交稅的歷史。
8月,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由20%減爲5%。
十七大強調,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再分配更要注重公平。
2006年
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規範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改革和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繼續適當提高相關人員的待遇水平。
2005年
8月,第一輪個稅改革落定,個稅起徵點從800元調至1600元。
28個省(區、市)全部免徵了農業稅,全國取消了牧業稅。
2004年
中央“一號文件”宣佈,5年內逐步減免農業稅。
7月,全國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
2003年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開始試點。
2002年
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確立。
黨的十六大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完善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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