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5月3日電記者3日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明確了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根據通知,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