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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電價終於要漲了!”近日,佛山小區業主羣、網民紛紛議論起我省擬推行“階梯電價”方案。本報日前報道,廣東省居民生活用電今年擬推行“階梯電價”,省物價局隨後公佈了兩套階梯電價聽證方案,聽證會將於5月16日召開。消息一傳開,引起佛山各界關注。
對於“很多年未調整的”居民電價來說,佛山早在2009年就提出謀劃階梯電價,但當年沒有後文。如今,省裏統籌之下,針對聽證方案,佛山市民有何建議?企業和居民怎麼算電費賬?
0.62元,佛山居民電價近8年未動
記者從佛山供電局瞭解到,目前佛山居民生活電價是每度電0.62元。據瞭解,近年佛山大工業用電、非普工業、商業用電等價格進行了多次調整,但居民電價自2004年以來未調整過。
這次省裏拿出的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方案有兩個,首次設定了基礎電量,對超出部分加價。與此同時,此次電價調整還推出居民用電峯谷電價政策,由市民自主選擇要不要執行。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市民可以參考自家用電高峯時段來選擇,看怎樣對自己比較划算,一戶一表用戶、合表用戶都可以選擇。
2009年佛山意推居民階梯式電價
佛山會傾向哪一個方案?會否在居民用電中推行谷峯電價?對此,有關方面表示,佛山將按省的要求統一執行。
事實上,佛山早在2009年就單獨提出過實行階梯式居民電價設想。佛山市物價局在當年11月舉行的佛山市電價調整通氣會上指出,在當年11月20日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度提高2.8分錢,全省銷售電價平均提高1.9分/度情況下,佛山擬定降價後的商業用電價格與非普工業的價差每度由原來的19.1分縮小爲9分,“但是居民用電還暫不作調整。待時機成熟後,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改革。”
“因爲全市不同地區、不同收入的居民,用電量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要對居民用電結構進行調研,進行分類梳理,從而審定居民電價。”會上透露。
此後,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的消息再未傳出。
-聲音
出租屋若按“一戶一表”算,加價部分轉嫁給了農民工
根據方案,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的實施範圍爲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居民電價平均提價水平調整。經測算,上述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戶的提價水平分別爲4.43分和4.71分。
佛山農民工約200萬,大多數居住在城鄉結合部的出租屋或者工業園配套的員工宿舍中,“但這些物業往往是單幢一個房產證,一幢住着十幾戶甚至數十戶。一般,這些樓房都僅能按照單幢一個總表去計費,其中各戶分表一般都由業主負責安裝,並不是供電系統意義上的一戶一表。”網友“順德神父”認爲,按目前公示方案所稱“一個房產證認定爲一戶,那麼,一幢樓房十幾或者數十戶則要按一個單位去交電費,有些單幢月電費就超千度,這就屬於階梯加價的範疇,要增收電費。”
相應增加的電費將轉嫁到農民工身上。
佛山能否開展細化方案調研?
針對階梯電價聽證方案,本地知名網友“順德神父”呼籲“階梯電價千萬不能一刀切,因爲若按現公示的方案執行,在佛山工作居住的百萬民工兄弟的生活成本將會增加。階梯電價的意義在於通過價格槓桿令用電大戶浪費行爲得到限制。”
蒙娜麗莎執行董事張旗康昨日受訪時也對農民工生活電費成本的增加表示擔憂。他認爲,珠三角“用工荒”情況日趨嚴重,佛山這一製造業基地,如果在執行省裏下達的該項政策時,不先深入基層、企業去了解情況,可能會引發不良反應。
“工業園區的員工宿舍樓、農民工集體租賃的出租屋、保障性住房項目都應該特殊考慮。”網友“七嘴八舌”認爲。網民“水水牛”就表示,“階梯電價”一般照顧到低收入人羣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電要求。希望真正執行起來,低收入人羣真正受益,而不是被變相漲價。
企業廠區宿舍月漲近200元
-算算賬
“水價也在漲,食物、日常用品多數價格都在漲,電費再漲,農民工在這裏的生活成本又將增加。兩套方案的第二檔和第三檔都分別加價5分和3角。按單幢樓房月電費1000度計,比原來電費將增加近200元。”凱西歐燈飾總經理吳育林稱,企業員工部分居住在廠區宿舍,宿舍用電按居民用電標準收取,通用一總表,若按階梯電價的話,將增加較多費用。
“如果真是這樣,可能我們會考慮廠區宿舍全部更換成LED照明,可以比傳統照明節省60%電費。但還是建議,方案細則中可以對特殊情況進行特殊考慮,按物業入住的人口數量給予確定指標,可能更能符合工業經濟發達的佛山的情況。”
小區居民:公攤電費是漲價大頭
陳女士與丈夫以及公公、婆婆一起住,“我們沒開空調每月用電約174度,到了夏天兩臺空調、風扇全開每月用電要260度。”
以方案一爲例,陳女士不需要加收電費。若以方案二爲基準,每月用電進入夏季的第二檔(即241—60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260-240)×0.05=1元。
她說,由於採用一戶一表,只要不超出標準值電費不會受影響。而合表的用戶最不划算,會拉高基數,“因此以後我家增加的電費可能主要是公攤電費。”
根據方案,小區電梯、梯燈、水泵等公共用電的電量,不參與上述階梯電價方案的計算,視同合表用戶用電,按合表用戶電價標準計收電費。電價按居民電價平均提價水平調整。經測算,上述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戶的提價水平分別爲4.43分和4.71分。
聽證方案點擊
-鏈接
方案一:爲全年實行統一電量分檔標準,基礎電量每月210度,第一檔電量水平爲每戶每月用電量0-21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爲每戶每月用電量211-43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爲每戶每月43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方案二:考慮到夏季空調用電量較大,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劃爲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夏季標準(5月-10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爲每戶每月用電量0-24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爲每戶每月241-60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爲每戶每月60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爲每戶每月0-17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爲每戶每月171-40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爲每戶每月40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策劃南方日報記者劉三琴撰文南方日報記者劉三琴吳曉芳尹輔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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