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因依法拆遷房屋、收購土地等使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喪失,下列單位的土地權利已經註銷。
序號土地權利人地號土地證號
1天津市結構調整土地收購中心1201130140000150000北辰單國用(2005)
第040號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區房地產管理局
201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