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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晟)張某手機被偷後不斷打電話、發短信給持機者,以高價贖回手機爲名將嫌疑人李某引出,牽出一起大量回收偷竊手機的案件。記者昨天獲悉,朝陽警方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將李某刑事拘留。
5月1日,八里莊派出所接報案稱,女事主張某在朝陽區紅廟路口東丟失一部蘋果4S手機,隨後她不斷給其手機發短信、打電話,表示願意付錢將手機贖回。當晚12點,嫌疑人終於接了電話,張某與嫌疑人談妥以3500元將手機贖回,約定在慈雲寺橋附近交易。隨後,民警將前來交易的李某控制,當場從其車上搜出50餘部手機。此後,民警又在李某暫住地搜出近30部手機,總價值10萬元。據嫌疑人李某供述,他本打算將這些手機拿回老家出售。他稱,這部手機是以3500元所收,打算3800元賣給事主。警方稱,根據刑法,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購代爲銷售,情節嚴重的將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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