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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 每日新報記者張家民一名外地男子與一對夫婦發生矛盾後,竟於深夜點燃這對夫婦的房屋,幸虧他們發現得早,才倖免於難。日前,天津北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作案男子有期徒刑5年半。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與王某因瑣事發生矛盾。後李某預謀殺害王某、魏某夫婦。2012年1月的一天凌晨,李某攜帶事先準備好的汽油瓶、打火機等物,來到北辰區某拔管廠內,將王某和魏某居住房屋的門從外面別上,然後將該房屋點燃。其行爲造成屋內的電視機、DVD影碟機及其他生活用品被燒燬。在萬分危急之時,王某和妻子不顧一切地從屋內衝出,將李某制服,然後撥打了“110”和“119”。民警趕到現場後,將李某帶至公安機關。
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法院調解,李某親屬一次性賠償了王某經濟損失1萬元。王某夫婦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庭審中,李某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故意殺人罪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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