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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5月8日電(記者白真智、楊文彥)今日,記者在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2012年春季調度會上獲悉,全國學生營養辦5月4日印發並施行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應急事件處理暫行辦法》。《辦法》要求,試點學校發生應急事件後,應在第一時間,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學生營養辦及當地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初次報告。
《辦法》指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接到學校初次報告後,應及時會同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進行覈實,在2小時內逐級報告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生營養辦及同級政府,直至教育部和全國學生營養辦。
特別重大(I級)或者重大(II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在3小時內報告教育部突發共公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組辦公室和全國學生營養辦。
關於應急事件處置過程和處理結果,《辦法》要求將發展變化情況和結案報告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生營養辦直至教育部門和全國學生營養辦。
針對報告內容,《辦法》規定,初次報告必報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發生地點、造成傷害的人數、造成影響的範圍;進程報告必報事件控制情況(丟失的或泄漏的有害物品查找情況)、患病(中毒)人員治療與病情變化情況、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經或準備採取的整改措施;結案報告內容包括事件處理結果、整改情況、有關人員責任追究情況等。
《辦法》同時指出,事件處理結束後,要及時報告並將處理情況予以公開。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事故共分爲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和IV級(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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