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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義以承包魚塘爲由,向銀行騙取“三農貸款”30萬元,並將所得貸款用於歸還賭債及購買彩票。同時,在短短3年間分別在10家銀行辦理了10張信用卡,惡意透支15萬餘元。近日,經崇明縣檢察院以貸款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提起公訴,陳某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 “可靠”外表忽悠朋友
年近不惑的陳某原本有一份體面的工作,有房有車,一家三口生活得很愜意。但是幾年前,他被朋友帶進賭場後,就開始走向深淵。迷上賭博後,資金吃緊的陳又買起彩票,夢想着能靠中大獎給自己翻本,但事與願違。
2010年4月,病急亂投醫的陳想到用貸款來償還高利貸。通過朋友介紹,陳瞭解到有家銀行推出一種“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即“三農貸款”。這種貸款不需要資產抵押,只需要有農業生產經營項目,並且找到公務員或國有企業員工爲其擔保,即可貸到30萬元。
陳想到了做漁業生意的朋友陸某,可以借用陸的名義貸款。於是,4月下旬的一天,陳找到陸,謊稱要成立一家公司,並以辦理營業執照爲由向陸借戶口簿和身份證。礙於多年交情,又相信陳是個可靠的人,陸便將身份證和戶口簿借給了陳。
多番審查未覺“貓膩”
“三農貸款”除了需要陸的身份證件,銀行還需要審查農業生產經營項目和擔保人的資質。於是,陳託人僞造了一份陸承包90畝魚塘的假證明,同時給自己僞造了一個上海某公司鋼材銷售副經理的身份,以獲得足夠的擔保資質。
兩天後,陳直接將陸帶到了銀行門口,讓陸幫他辦理一筆貸款,借款人是陸,自己則作爲擔保人,並告知陸一切手續已經辦好了,只等陸籤個字就行了。進了銀行,陸一看是30萬元,就打起了退堂鼓,此時陳拍着胸脯保證道:“兄弟,我不會尋你開心的,半年我肯定能把貸款還清!”陸雖然心裏有些不太願意,但知道陳平時爲人比較誠實,便在貸款協議上籤下了字。
申請表上填寫的貸款用途是陸承包魚塘需要購買大量魚飼料,銀行按照留下的聯繫方式與陸覈實,同時實地查看了陸的魚塘,周邊羣衆也證實陸確有承包魚塘,沒有發現異常情況。一週之後,貸款便發放到了陸的銀行卡上。
“‘三農貸款’不像其他貸款,我們到農村去調查,如果他說這個魚塘是他的,你也沒辦法不相信他,因爲他可以叫邊上的老百姓作證明。”案發後,銀行信貸部經理也表示很無奈。
債臺高築選擇自首
貸款到賬的當天,陳就將30萬元全部取出,除了分給陸和幾個幫忙辦事的朋友一些好處費外,剩餘的錢都用於歸還債務。
2011年5月上旬,在貸款到期之前,陳又向另一個朋友借款30萬元將貸款還清,然後請陸出面辦理續貸手續,再將續貸的30萬元用於還前一個人的借款。
除了騙取銀行貸款,債臺高築的陳又瞄上了信用卡。1997年3月到2010年2月期間,陳分別在10家銀行辦理了10張信用卡。2011年7月開始,陳完全將信用卡作爲惡意透支的工具,至2011年9月,陳共惡意透支人民幣15萬餘元。
2011年9月14日,由於負債100多萬元,加上債主又逼得緊,走投無路的陳只好到公安機關自首。
本報記者郭劍烽通訊員叢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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