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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被遺棄、沒人管的病人,在行業裏並不是什麼祕密,幾乎每個醫院的急診都遇到過。被遺棄的病人以老年病例、重症患者居多,他們通常病情嚴重、生活無法自理、需要照顧和護理,有些家屬由於無力承擔醫療費用、或是不願盡到贍養義務,往往將病人送到醫院就銷聲匿跡了。而醫院一旦不救治這些病人,從道義上說不過去,更會引來各方非議,飽受指責,應當說在這種事情上,醫院也是受害的一方。
親屬不照顧病人的理由可能也有很多,家中貧窮等等,而更大的“優越感”則是感覺即便自己不照顧這個病人似乎也不會受到懲罰。死豬不怕開水燙,最大限度是受點別人指責而已,這種心態無疑很可怕。我以爲,眼下當務之急,一方面是完善醫療制度,爭取每個人都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另一方面,對那些遺棄病人的直系親屬要按照遺棄罪追加責任,對這種類似勒索醫院的行爲更需“零容忍”,絕不姑息。醫院畢竟不是慈善機構,如果都這樣把病人都推向醫院,家屬一跑了之,也不用承擔什麼責任的話,有些醫院可能早就關門了。
□萬世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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