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至今,黃巖島事件已經持續一個月,並且在不斷升級。
一個月前,菲律賓海軍企圖在南海中沙羣島黃巖島附近抓扣中國漁民,被及時趕到的中國海監船制止。此後,菲律賓小動作不斷,從軍艦襲擾中國漁民到揚言訴諸國際海洋法法庭;從爲黃巖島改名到鼓動針對中國的示威遊行。但無論如何,菲律賓這一切都無法改變黃巖島是中國領土的事實。
菲律賓不擇手段蠶食黃巖島
上世紀90年代以前,國際社會對中國擁有黃巖島主權從未提出任何異議,不存在對該島的主權之爭。雖然當時菲律賓政府將黃巖島劃在其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但由於當時黃巖島由駐菲美軍實際控制,菲律賓並未提出主權要求。
自從1992年菲律賓前國家安全顧問戈勒斯聲稱黃巖島是菲律賓國土以後,菲律賓不斷在黃巖島問題上挑起爭端。從1993年起,菲律賓對該島進行勘測、考察和巡邏。
1997年,菲律賓對黃巖島的主權主張開始變得強硬起來,菲律賓海軍毀壞了黃巖島上的中國主權標誌。當年5月1日,經中國國家體委批准,由中國、美國、日本三國13名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參加的國際聯合無線電愛好者探險隊在黃巖島進行探險活動,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菲律賓海軍共出動了6艘軍艦和特工船對他們的探險活動進行嚴密監視和干擾。菲律賓竟在外交場合稱中國“企圖佔領黃巖島”,還制定了作戰原則以維護其“主權”。
此後菲律賓更加變本加厲活動,他們頻繁派遣艦船和人員赴黃巖島巡邏,並登上黃巖島在上面豎旗、立碑。菲律賓妄稱該島在菲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菲擁有管轄權,進而聲稱擁有領土主權。此外,菲律賓還在黃巖島修建設施,企圖佔領黃巖島。這樣一來使黃巖島成爲繼南沙羣島之後又一新的爭議區。
1999年11月3日,菲律賓將淘汰的軍艦擱淺在黃巖島上,企圖以此方式阻止中國漁船靠近黃巖島,達到實際佔領黃巖島的目的。在中國的強烈抗議下,一個月後,12月5日,擱置的軍艦被拖離了黃巖島。2004年菲律賓又將其置於南沙中業島。
從1997年以來,菲軍艦多次驅趕、撞沉中國漁船,他們在這裏肆意抓扣、驅趕、武裝襲擊中國漁民漁船。中國漁民在黃巖島海域的漁業生產、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了很大的影響。1997年5月20日,菲律賓海軍巡邏艇在黃巖島外附近扣留了一艘中國漁船,拘留了21位中國漁民。1999年5月23日,中國一艘漁船在黃巖島遭菲軍艦追擊並被撞沉,導致11名漁民落水。2000年1月6日,菲海軍又在黃巖島公然驅逐中國正常作業的6艘漁船。
菲律賓提出對黃巖島的主權要求後,就開始不擇手段“強化”其對黃巖島的領土主權。1999年5月,菲政府出版新版菲律賓地圖,把黃巖島及部分南沙羣島都列入了菲律賓的國家疆域版圖。然而事實上,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英美條約》等明確規定了菲領土界限西限以東經118度爲界,黃巖島在此範圍之外。
1935年菲憲法、1947年美菲一般關係條約、1952年菲美軍事同盟條約、1961年6月17日菲關於領海基線第3046號法令和1968年菲關於領海基線的修正令等都先後重申了三個條約的法律效力,再次明文確定了菲領土範圍,菲領海基點和基線均未包括黃巖島。1981年、1984年菲出版的地圖也都將黃巖島標繪在菲領土界限之外。上述事實充分證明,黃巖島處於菲領土範圍之外,菲律賓明確將黃巖島排除在菲領土範圍之外,黃巖島根本不是菲領土。
到了2009年3月,菲律賓侵佔黃巖島達到了最高潮,3月11日,時任菲律賓總統簽署“領海基線法”,以立法形式把黃巖島及部分南沙島礁劃爲菲屬領土。中國政府當即提出抗議。
菲律賓主張主權純屬無理
爲了強佔黃巖島,菲律賓提出了種種藉口。第一個藉口就是,“黃巖島被菲律賓實際控制”。上世紀50年代初,駐菲蘇比克灣的美國軍隊無視中國主權,擅自將黃巖島開闢成爲靶場。1992年美國從菲律賓撤軍後,菲對黃巖島的主權慾望越來越大,說是從美國手裏“繼承”了黃巖島。
美軍曾控制該島,但不能因此就說黃巖島就是美國的,黃巖島根本不是美國的,美國怎麼可能將不是自己的東西交給菲律賓繼承。美國曾佔領黃巖島並不能改變中國擁有黃巖島主權的事實。國際法專家認爲,菲律賓從美軍手中“繼承主權”的說法在國際法上站不住腳。
第二個藉口是黃巖島鄰近菲律賓。菲律賓總統發言人巴瑞肯2000年2月2日曾說,黃巖島是菲律賓領土的一部分,因其位於距離呂宋島125海里處,而距離中國大陸將近1000海里,距離海南島600海里,因此“中國對於這座島礁的主權立場,缺乏歷史與法律基礎”。
國際法專家認爲以地理位置接近來聲稱主權,這是菲律賓慣用的伎倆,這種做法完全違反了國際法。在國際上,不存在“地理鄰近”的國際法規則,“鄰近原則”並不能構成一國侵佔另一國領土的依據。國際法和國際實踐早已認定“地理鄰近”不是解決領土歸屬的國際法原則。國際上類似這種遠離本國的大洋區域,或在鄰國海岸附近擁有島嶼的事例很多,但這並未因地理位置的接近而改變島嶼的主權歸屬。
世界上一個國家的部分領土距離本國較遠而離其他國家更近的情況比比皆是。澳大利亞的聖誕島,距離澳大利亞大陸有數百海里,而位於印尼爪哇島200海里之內,但它並不因鄰近而屬於印度尼西亞。英國在法國的近岸有所屬的島嶼。它們從不因地理位置的接近而改變島嶼的主權歸屬。
菲律賓對黃巖島主張主權的第三個藉口是黃巖島在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之內。菲律賓號稱該理由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但早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之前,黃巖島就已經歸屬中國了。
陸地統治海洋是國際海洋法的基本原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允許沿海國建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但沿海國無權因此而損害其他國的固有領土主權。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去改變領土主權歸屬的想法和做法是違反國際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宗旨和原則的。
國際法專家認爲,事實上,菲律賓所謂的“專屬經濟區”,是基於其自身對海洋法的單方面解釋,簡單地認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專屬經濟區的最大寬度爲200海里,而黃巖島東距菲律賓呂宋島約125海里,於是就在其專屬經濟區之內。
不僅僅是中國南海專家——廈門大學李金明,就連菲律賓本國的學者,也認爲菲律賓聲稱的專屬經濟區沒有法律依據,按照國際法,菲律賓聲稱的專屬經濟區無任何法律依據,它必須根據國際海洋法與中國談判其領土和中國擁有的黃巖島及其他地區之間的專屬經濟區劃界問題。
類似菲律賓所處的半封閉的南中國海海域,周邊國家所擁有的島嶼或岩礁多數是位於距離大陸200海里之內,這就存在有海岸相向或相鄰國家之間專屬經濟區界限的劃定問題,需要通過國家之間的協議,以公平的方式來進行解決,而不是單方面宣稱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任意把其他國家的島嶼或海域聲稱爲“在其專屬經濟區之內”,更不能以此爲藉口隨便拘捕在島嶼附近海域捕魚的其他國家的漁民。(薛洪濤)
鐵證一:
中國最早發現黃巖島
鐵證二:
中國對黃巖島進行了長期的開發利用
鐵證三:
中國最早將黃巖島列入版圖、實施主權管轄
鐵證四:
一系列國際條約規定,黃巖島不在菲境內
鐵證五:
長期以來菲律賓官方地圖從未包括黃巖島
鐵證六:
菲律賓領土要求毫無法律依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