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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 城市快報記者劉連鬆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依據《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有關規定,昨天下午,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了天津居民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
會上,市發展改革委提出了聽證方案:市電力公司供電範圍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市和農村居民用戶試行階梯電價。按照基本需求、正常需求和較高生活質量需求,將城鄉居民月用電量劃分爲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第一檔,月用電量200度及以下,電價每度0.49元,不提價;第二檔,月用電量201至340度,電價每度0.54元,提價0.05元;第三檔,月用電量341度以上,電價每度0.79元,提價0.30元。城鄉“低保戶”(含特困)和農村“五保戶”每月免費15度電。在實現遠程自動抄表前,階梯電價以年爲週期進行結算。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試行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居民階梯電價平均提價水平調整。
聽證會參加人就聽證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充分論證。23名聽證會參加人一致同意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多數參加人就電量標準劃分提出了意見,認爲與天津城市定位相適應,應適當提高第一檔電量水平。
聽證會參加人也提出了很多意見和建議,例如加快合表用戶“一戶一表”改造,以便儘快試行階梯電價;合理調整電價分類結構,適當提高目前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電價水平,促進公共部門節約用電;積極創造實行峯谷分時電價的條件,給消費者更多選擇。
下一步,市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充分兼顧各方面利益,結合天津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階梯電價方案,並向社會公佈最終結果。
天津:峯谷分時電價即將實行多時段制定電價水平
天津居民階梯電價:月用電量200度及以下不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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