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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在線消息:美國《僑報》8日刊文稱,從4月至今,主權之爭始終是中菲黃巖島爭端的焦點,但不論是類似於“近水樓臺先得月”的鄰接原則,還是類似於“見者有份”的發現原則,都是菲律賓爲爭奪海洋權益拼湊的託辭,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
文章說,所謂鄰接原則,並非一項國際法原則。根據國際法,一國領土遠離其本土並不因此而喪失主權。
其次,發現不等於先佔,只有先佔纔是取得領土的有效方式,且先佔對象必須是無主之地。顯然,菲律賓一貫鼓吹的所謂南沙“卡拉延羣島”是無主地或者已被放棄的觀點站不住腳。至少從15世紀起,南沙羣島已被列入中國版圖,這不僅有大量文獻可資佐證,也爲包括周邊國家在內的各國承認。至於黃巖島,則是中國最早發現、命名,最早將其列入中國版圖,實施主權管轄。
文章還說,儘管由於《海洋法公約》只是粗略給出海洋劃界規則而導致了某種規則真空,但這並不意味着菲律賓可以隨意鑽國際法的空子,肆意挑起乃至激化海洋爭端。因爲在海洋劃界中,即便沒有具體的國際法規則,基本的公平原則仍然不能違背。(羅國強)
(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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