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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危險駕駛第一人
2011年5月1日中午,安徽人胡某和朋友一起在瑞安市塘下鎮塘西村中心路榕樹下飯攤飲酒後駕車出行,途經瑞安市塘下鎮時,與劉某駕駛的無牌正三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駕駛員及其乘客等5人受傷。
瑞安市人民法院判處胡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全國交警醉駕第一人
2011年6月11日凌晨,溫州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副大隊長鬍某飲酒後駕駛轎車沿溫州市車站大道由北向南行駛。行經一交叉路口時,與同車道前方等候信號燈放行的轎車後部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事後溫州市公安局確認胡某屬於醉酒駕駛。
鹿城區人民法院判處其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全國律師醉駕第一人
2011年6月24日,瑞安某知名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某飲酒後駕車追尾張某駕駛的轎車。雙方協商賠償未成,賈某告知對方自己的身份後駕車離開,張某追趕並打電話報警。案發後,賈某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人民幣2000元,並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
瑞安市人民法院判處賈某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賈某上訴,以有“立功表現”爲由,在二審階段要求免予刑事處罰,被法庭駁回。
●人大代表危險駕駛
2011年6月11日晚8時許,龍灣區人大代表黃某(女性)與其朋友在溫州市龍灣區狀元鎮龍飛路一夜市攤上吃夜宵並喝了酒,吃完後黃某駕駛轎車欲駛往狀元鎮耐寶路口處。車輛剛啓動不久,便與行人王躍林發生刮擦。
龍灣區人民法院判處黃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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