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高薇)利用“本金”、“利息”、“零存整取”等概念進行保險宣傳今後將被叫停。5月8日,記者從遼寧省保監局瞭解到,省保監局制定了《遼寧人身保險產品銷售“十不準”》。
“十不準”主要包括:不準在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情況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不準擅自印製、發放、傳播保險產品宣傳資料;不準對保險公司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作虛假陳述;不準套用“本金”、“利息”、“零存整取”等概念進行保險產品宣傳;不準對保險產品的紅利、盈餘分配或未來不確定收益作超出保險合同保障的承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