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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裴曉蘭)裝有槍支的郵件在首都機場被查後,郵政工作人員陳某被安排押送郵件,結果他私自拆開郵件,將裏面的槍弄壞後調包。記者昨天獲悉,陳某因涉嫌私自開拆郵件罪已被公訴至順義法院。
33歲的陳某是北京市人,案發前是北京航空郵件交換站的員工。
檢方指控,2010年10月16日,機場警方查獲了4件涉槍郵件,其中3件爲香港經北京中轉發往莫斯科的,另外一件爲法蘭克福經北京中轉發往烏蘭巴托,共有12支仿真槍。
民警將郵件扣押審查後查明,這批郵件經北京中轉運往國外,無需在國內辦理入境手續。警方通知北京航空郵件交換站,讓其將郵件領回繼續郵寄,並指派民警封好郵件,監護郵件交換站職工陳某押送。
當日下午,陳某擅自從上述郵件內拿出兩支仿真槍擺弄,並將其中一支金屬槍零件弄壞。隨後,他把一支塑料槍放進箱子封好。
事後,民警諮詢治安支隊槍支管理民警後認爲,郵件中的仿真槍有可能是小口徑運動手槍,遂決定扣押並送到警方倉庫保管。
然而,民警在清點時發現,包裝盒中一支德國產“瓦爾特”型0.22英寸小口徑運動手槍已被掉包,後立即組織搜尋涉案槍支的去向。起初,陳某不敢說出槍的去向,怕出事還將零件扔掉。後經民警多次做工作,他才如實交代。
檢方認爲,陳某作爲郵政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拆開郵件,應以私自開拆郵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將於近日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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