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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人總要爲青春的錯誤付出代價。中年男子馮某,就因爲年少時和別人一起去搶劫,最終闖出了人命大禍。儘管逃亡多年,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審判。昨天下午,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馮某,1975年出生,是個文盲。據瞭解,2003年10月14日晚上7點多,馮某夥同他人(均已判刑)來到合肥市屯溪路橋南側的巢湖路上,持刀威脅搶走一被害人的一部手機。而在當天晚上9點多,馮某與同夥又來到合肥市淝河路駱崗鎮分路口村村委會附近,持刀將被害人李某拖至路邊的巷內,搶走李某300餘元的現金和一部手機。在搶劫過程中,其他兩人持刀捅刺被害人李某,致其死亡。
檢方認爲,被告人馮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強行劫取他人財物,並在搶劫過程中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未當庭宣判。
(本報記者劉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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