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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幾名男子通過毆打、捆綁等手段控制建築工地上的值班人員,搶劫電纜線進行變賣,涉案價值十餘萬元。今天上午9點20分,市中院開庭審理這一起搶劫和盜竊案。兩名嫌犯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
劉邦(化名),1972年出生,無業人員,太和縣人。小胖(綽號),1989年,無業人員,太和縣人。據檢方指控,2010年9月4日凌晨,劉邦和小胖夥同其他人(均已判刑)駕車到廬陽區墨荷園工地,採用暴力手段,捆綁控制兩名值班人員後,將該工地上的120米電纜線劫走。經鑑定,涉案物品價值人民幣36576元。
2010年9月20日凌晨,劉邦和小胖夥同他人駕車到包河區一個小區工地上,採用暴力手段毆打、控制兩名值班人員,並劫走了該工地上大量的電纜線,經鑑定,涉案物品共計價值人民幣140169元。
同時,檢方還指控,在2010年7月23日凌晨,劉邦夥同他人駕車到桐城路附近,將淝南家園附近一臺變壓器盜走,經合肥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涉案物品價值人民幣53000元。在2010年10月中下旬,劉邦夥同他人駕車至長豐縣羅集中鐵二局一個工程工地,盜走了電纜線,經鑑定,涉案物品價值人民幣11100元。
檢方認爲,劉邦和小胖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暴力、脅迫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價值176745元,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劉邦還因祕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64100元,被指控犯有盜竊罪。
對於檢方的指控,劉邦當庭供認不諱。劉邦表示,自己在作案時,一般都是負責將電纜線等偷盜來的物品搬運到車上。“兩次搶劫過程中,我都在搬運電纜線。我沒有進值班室,也沒聽到異常的聲音,不知道他們綁了值班人員。”劉邦表示,電纜線都是別人拿去賣了,自己每次也就拿了幾百元的贓款。
而對於檢方的指控,小胖也供認不諱。小胖表示,自己也是被別人喊過去幫忙的,去之前並不知道是要去搶劫電纜線。“到了工地上後,他們叫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小胖說,在兩起搶劫電纜線的案件中,自己一般都是負責在值班室看守值班人員和在外望風。案發後,自己收到了2000多元的贓款。
記者截稿時止,本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本報記者劉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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