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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河南省洛陽市一家中學以班級爲單位將學生分爲三個等級,評定成績差的學生將不能報考好高中。這個規定在什麼背景下出臺?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又有何迴應?
家長藩女士告訴記者,她孩子所在的洛陽市第二外國語學校開展了一項初中生綜合評定工作,以班級爲單位將學生分爲優秀、優良、良好三個等級,凡是被評爲良好的學生都不能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潘女士覺得學校這一規定是很不公平,而且自己的孩子因爲這件事情緒受到了影響,經常發呆而且不願意跟家長交流,心靈也受到很大的衝擊。記者隨後到該學校採訪,在該校的政教處記者見到了洛陽市教育局給洛陽市各初中下發的通知,通知特別標註等級爲優秀、優良的學生均可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而對於等級爲良好的是字未提。該校負責人稱,雖然通知上沒有明確說等級爲良好的學生不能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但意思就是這樣的,而且這項規定已經執行3、4年了。
記者就此也採訪了洛陽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劉紅衛,他告訴記者,從2009年開始洛陽市每年中招前都會對全市初中生進行綜合評定,5%的被評爲良好的學生不能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之所以這樣要求是因爲河南省在普通中招錄取有規定,初中畢業生學校考試成績和綜合評定的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記者隨後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河南普通中招錄取方面的有關規定只是針對錄取階段,要求各市充分發揮綜合評定在中招錄取中的作用,並沒有說綜合評定成績靠後的學生就不能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
就此事記者採訪了幾位專家,他們都認爲以評定成績來限制學生報考自由有失教育公平,並且會對孩子心裏產生負面影響,洛陽教育局曲解相關文件以爭取報考資格來激勵學生的做法並不妥當。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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