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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青年偶然結識三男子後,在三男子指使下,取網名“公主”,在網上專門選擇同城男性爲友,通過視頻聊天取得男子好感後,以約會當誘餌,誘騙男網友見面,其同夥則伺機搶劫。
2011年7月初的一天下午,外出找工作的女青年毛某,在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與楊坤等三名無正當職業的男青年結識,一起吃飯後,毛某跟隨三男子一起回到三人住處。當天晚上,楊坤等人與毛某商議,讓毛某上網與男子聊天,約出見面,再實施搶劫“弄錢花”。次日,毛某新辦了一張手機卡,上網註冊申請了新QQ號碼,取名“公主”,開始隨意添加臨沂市男子爲友。
2011年7月9日深夜,毛某在網上認識家住羅莊區的個體戶王某後,與其視頻聊天,並留下自己新辦的手機號。7月10日晚上,毛某主動聯繫王某見面,王某欣然同意。隨後,毛某告訴楊坤等三人約會地點、時間。當晚11時,王某如約而至。見面後,王某問:“見了面後悔嗎”,毛某笑而不語。幾分鐘後,毛某說:“這裏有監控,咱往南走一點。”行走間,早已駕車趕到約會地點的楊坤等三人上前將王某摁倒在地,用攜帶的臂力棒毆打王某,劫走王某現金1100元、手機一部,後四人一同坐車逃離現場。得手後,四人隨即分贓,毛某得款100元。
此後,在毛某誘惑下,多名男子接連上當。至2011年8月2日,四人結夥又先後作案6起,共搶劫6名前往見面的男子現金2萬餘元,手機6部,導航儀1部。多次作案後,因害怕頻頻作案引起公安機關重視而收手。
2012年1月31日,楊坤被抓獲。經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檢察院提起公訴,4月28日,楊坤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截至發稿,毛某等三人也已被抓獲,並被提起公訴,法院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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