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東京5月17日電(記者劉軍國)日本那霸地方法院17日決定對2010年中日撞船事件的中方船長詹其雄撤銷公訴。日方撤銷公訴的理由是:起訴書未能如期送達。
詹其雄因在釣魚島附近海域駕船撞擊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水城”號,被日方以妨礙執行公務等罪名強制起訴。
那霸地方法院基於《日中刑事互助條約》,委託日本法務省遞送起訴書,但因爲起訴書未能在兩個月以內(即5月15日前)送達,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該起訴已經失效。
(來源:人民日報)